夏津一对夫妻为发财,居然制造、出售假发票。近日,夏津县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自2011年9月份以来,被告人张某与丈夫何某购买了打印机、空白假发票、假印章、企业名录等作案工具,开始制造、出售假发票。两被告人共制造、出售了可用于抵扣税款发票19份、普通发票34份,涉案金额共计948万元,非法获利57400元。
夏津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何某构成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与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根据其二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判处何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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