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对农村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相关法律条文如下:《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一、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归谁所有
农村有很多的宅基地的,首先要明确的就是宅基地本来就是属于国家,土地不属于农民个人的,因此征用的话拆迁补偿也是给农民的,农民只有使用权。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离婚时宅基地上可以分割吗
离婚宅基地不可以分割。离婚能分割的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双方谁得到房子就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根据房随地走的原则,房屋不能随意转让,如果夫妻离婚的话,由获得房子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
1、申请;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
2、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
3、审核;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
4、审批。经审核过关,公布无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根据《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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