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置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很多,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支付期限等。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讨论补偿方式、补偿数额和期限支付方式、产权交换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和过渡期,应当就方式和过渡期签订补偿协议。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该决定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并将于日后公布。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次,如何合理取得征地拆迁补偿是第一步。首先,当我们知道要强占强拆土地时,要及时保留对我们有利的证据,如土地承包证、房屋所有权证、地上附着物和房屋状况的证据(拍照、录像等);其次,他们应该主动出示相关的法律程序来证明征地拆迁的合法性,谁是征地拆迁的主体;
那么征地拆迁补偿是不合理的,决不签订相关材料和补偿协议在对方的要求下,即使土地被占用,房屋被拆除;
全文58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