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借款是可以转增资本的,但前提是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仍有部分注册资本未缴,否则按增资处理。但是,如果公司资不抵债,股东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以逃避缴纳注册资本的法定义务,则存在法律风险。股东贷款转为实收资本的最大法律意义是股东已履行出资义务。从根本上讲,股东贷款本来就是公司欠下的钱,应该还给股东,与公司其他债权人所欠的钱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母公司可以给子公司股东借款吗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个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自然人、法人之间可以相互借款,《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即公司法并未禁止公司向股东提供借款,如果子公司股东不是母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下,是可以借款的。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股东借款为股东已经提供给公司使用的资金,但公司应当按期归还。如转增注册资本后,在财务科目进行调整后,公司就无需再返还该笔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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