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机性炒房行为是推高房价的一个重要因素,最近我市出台了《关于规范市区商品房买卖合同变更与解除行为的通知》,对市区商品房买卖合同变更和合同注销进行严格控制,将于11月1日开始执行。专家认为,这将使投机炒房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通知明确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增加或换名的变更仅限于直系亲属之间,买受人减少在当事人同意的原则上不受限制。非直系亲属间的合同变更,需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变更。
通知强调,凡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满一年以上的、商品房已经竣工交付的、利用合同解除进行投机炒作的、已办理完商品房初始登记的,一律不予注销合同备案。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并注销合同备案的有以下7种情况:经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离婚协议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合同签订后未满三个月发生特殊情形的;因房屋质量安全隐患存在问题,质量监督部门或房屋安全部门出具认定书或鉴定书的;购房者在所购项目中另换购商品房,新换购商品房幢号户室已经确定,并只能由退房人购买的;因出国留学、定居或工作调离本地,且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的;购房者因自身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急需资金的,须提交市级以上医院的重症诊断证明;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定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合同解除后所退房源将统一在南通房产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是30天。所退房源重新销售价格应不高于当期预售申报价。对所退房源,开发企业不得指定他人认购,也不得拒绝他人申购。如出现违规销售,一经查实,将对该房源实行6个月的网上禁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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