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但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营利,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打发无聊、联络感情等,是不能成立赌博犯罪的,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只会受到行政处罚。但重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只要以获取钱财为目的,就可以成立罪名。至于是否实际获得了钱财,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一、赌博罪构成要件
赌博罪的构成要件为:1、本罪的犯罪行为表现为聚众赌博,组织、招引他人参与赌博,犯罪行为人从中营利,或者为他人赌博提供场所和用具,开设赌场营利等;2、犯罪行为人是一般刑事责任主体均能构成本罪;3、犯罪意图表现为故意,并且要以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营利为目的,只是简单为了获取钱财。
二、参赌人员是不是构成赌博罪
参赌人员不构成赌博罪。参与赌博属于违法行为,一般给予治安处罚,处五日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赌博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赌博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只要具备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即符合赌博罪的客观要件;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说行为人一定要赢得钱财,只要是为了获取钱财,即使实际上未能赢得钱财甚至输了钱,也不影响行为人具备赌博罪的主观要件。
三、赌博不抓现场能不能定罪
赌博不抓现场能定罪。
1、是否能定罪要根据案件情节才能确定,如果参与赌博活动,涉及金额很小,并且不以营利为目的,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的,则不构成犯罪。
2、只要是主观上有获取钱财的目的,并且实施了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即使实际没有赢得钱财甚至输钱赔本,也不影响构成犯罪。
一、赌博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
二、赌博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2、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3、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5、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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