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人员;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故意。
资敌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资敌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战时向敌人提供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公民均可构成资敌罪;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七条
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全文44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