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变更后之前偷税漏税的情况由原法定代表人承担。因为法定代表人变更之前的偷税漏税行为是在原法定代表人任职时期发生的,是原法定代表人参与实施的,所以责任承担者应当是原法定代表人;
如果原法定代表人对于公司的偷税漏税行为不知情的,则不需要负责,由偷税漏税行为的直接责任人承担责任。不论怎样新的法定代表人都不需要对变更前公司的偷税漏税行为承担责任。
公司偷税漏税财务负责人会有事吗
公司偷税漏税财务负责人会有事。公司偷税漏税财务负责人责任是连带责任。如果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那么法人代表和财务会受到处罚。作为公司的直接负责人,要承担主要法律责任,而财务负责人由于自身的岗位,要承担连带责任。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行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罚如下:
1、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处罚。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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