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追踪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察在日常公安业务中发挥各自的责任优势,发现嫌疑人时,立即与公安网全国逃跑者信息系统或全国逃跑者信息盘进行快速调查,比较,逮捕逃跑嫌疑人的调查机制。那么网上追逃要满足哪些条件?主要包括刑事犯罪、犯罪事实清事实清晰,犯罪分子逃跑,满足这三个条件可以在网上逃跑。网上逃犯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构成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必须逃离居住地、监视地、犯罪地、事务机关逮捕未归案的,以及从拘留、劳动改革、从劳动教育地逃离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或劳动教育者。
撤销网上追逃的流程
在逃人员被抓获后,立案地公安机关对抓获的在逃人员要认真核对,并于押解回立案地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办理撤销手续。撤网时,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撤销”部分内容,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交给同级刑侦部门,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撤销录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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