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男子程某街头发飙,先是驾车冲撞路边治安岗亭,追杀逃出岗亭的值班协警,之后爬上车顶挥刀叫嚣着威胁路边过往车辆。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程某被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数罪并罚11年。程某当庭认罪,并表示愿意赔偿各项损失。
现场开车撞岗亭疯狂挥刀向路人
2009年7月29日中午12时许,程某驾驶着马自达轿车连续冲撞位于莲花路口的治安岗亭,正在岗亭执勤的协警黄某连同岗亭被撞击移位10余米。协警黄某从岗亭内跑出来,躲到停在路上的一辆公交车旁。不罢休的程某又开足马力撞向他,黄某被撞倒后血流不止。轿车撞到公交车后停了下来,程某下了车后还朝已昏迷的黄某头部踢了几脚。随后,程某又爬上轿车车顶,从身上拿出一把刀挥舞叫嚷,并跳上经过此处的出租车车顶踩踏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程某抓获,并从他随身携带的挎包里搜出甲基苯丙胺(冰毒)56.39克。
伏法吸毒生幻觉报警不成反伤警
程某当庭认罪,事发的前一天,他跟几个朋友一起带着冰毒从龙岩开车来厦门玩。第二天吸食毒品后,他开车在市区内闲逛。但由于吸毒产生的幻觉,他一路上总觉得后面有车跟踪他,心生恐惧的他想打电话报警,但电话老打不通。于是,他就一路晃悠着四处找执勤点。他发现莲花路口有一个治安岗亭,当时他想让治安岗亭的协警向警方报警,但里面的协警却没听见。于是,程某将协警也当成是跟踪他的人的同伙,于是随后就发生了一系列疯狂行为。程某的行为造成协警黄某髋骨骨折受伤,最后被综合鉴定为六级伤残。
判决两罪并罚瘾君子罪有应得
法院审理后认为,程某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56.39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程某吸食毒品后,驾驶车辆在路上横冲直撞,并持刀危及公共安全,造成一人轻伤及财物受损,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院当庭宣判,程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另外,程某应向受伤的协警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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