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提供贷款诈骗案件构成他罪吗
时间:2023-08-09 08:33:22 39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贷款诈骗罪的行为人在实施贷款诈骗罪过程中分别又触犯其他罪名,应分情况作出处理。如行为人采用伪造公文、证件、印章诈骗贷款,其行为又触犯了伪造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应按牵连犯的处罚原则,从一重罪论处,定贷款诈骗罪。

债务人死了,能让他儿子还款吗

实际上,父债子还在法律上并非一定正确的。

首先,借钱人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生存的一方是有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如借来的钱是用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抚养子女或者是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等,都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可以要求配偶还款。

如果债务是赌债或者配偶能证明是个人债务,则配偶没有还款的义务。

其次,借款如果是个人债务的,可以要求继承人偿还,但继承人并非就是儿子。

1、借钱人死亡的,留有遗嘱先按遗嘱继承,遗嘱的继承人就概括继承了债权债务,需要把借款人所欠的钱还上。

2、没有遗嘱继承的,按照法定继承。

而法定继承是按照下列顺序:

第一顺序:

债权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

债权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后,也就负有了清偿债务的义务,各个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清偿借钱人生前所欠的钱。

而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也就不需要承担还款的义务了,只能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

意味着如果借钱人的儿子不愿意继承他父亲的遗产,也就不需要替他父亲还钱了,此时的出借人就不能强制要求出借人的儿子还钱,要找其他继承人。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4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自然人死亡。

所以债务人下落不明4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死亡,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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