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的领卡需在申办日期起满30个工作日后到所选定的合作银行柜台办理。
满16周岁的本人办理:申请人本人凭客户回执联、身份证件到原申办网点或客户回执联上所指定的合作银行营业网点领卡并激活。
满16周岁的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本人办理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代领的卡片不能激活,激活必须由本人到柜台办理。
未满16周岁的可由其合法监护人(与申请人同一户口簿且能真实反映双方关系的,或提供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簿原件的)代为领卡激活:申请人的合法监护人凭客户回执联、合法监护人的身份证件以及能真实反映双方关系的户口簿或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簿原件到原申办网点或客户回执联上所指定的合作银行营业网点领卡并激活。
自申请之日起满六个月仍不领卡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原卡由合作银行经办网点按“领卡激活后挂失并毁坏芯片剪角作废”的超期未领卡管理办法进行处理;遇参保人再次申办时,合作银行则应按补卡程序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补卡所需工本费由申请人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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