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况遗嘱可以变更撤销:
1.遗嘱人另立新的遗嘱,并且在新的遗嘱中明确声明撤销或变更原来所立的遗嘱;
2.遗嘱人前后立了几个遗嘱,并且前后遗嘱内容相抵触的;
3.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遗嘱撤销和变更的定义及形式是什么
遗嘱的撤销,就是把已经立好的遗嘱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其全部失去效力。遗嘱的变更,是遗嘱人对所立遗嘱的内容作部分修改,使部分遗嘱内容失去效力。
遗嘱的撤销或变更,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明示的撤销或变更;一种是推定的撤销或变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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