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罚金不追缴不能不交。罚金作为法定刑罚,是一定会执行的。法院罚金不追缴也要缴纳,不缴纳直接影响减刑或者假释。但是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另外,刑法明确规定期满不缴纳罚金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所以一定要缴纳。
不交罚金能不能减刑
刑事判决书中所处的罚金不缴纳的可以减刑,但会影响减刑的幅度。
罚金属于刑罚,必须履行。有履行能力不交罚金的,减刑从严把握。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处的罚金,一般是在判决没有正式宣判前就要求缴纳的。如果不交,本来可以判处缓刑的,一般就判处实刑了,如果本来就是实刑,不交罚金的,可能直接在刑期上,上浮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
不交罚金会认定为当事人根本就没有良好的认罪态度,这种直接和法庭判决结果相抗衡的做法通常会被认为是不认罪伏法。
罪犯都没有良好的认罪伏法的态度,司法机关自然不会对其进行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它重大贡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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