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条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条例;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整合、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和食品检验等技术资源的共享;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4、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为公众咨询、投诉、举报提供方便;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
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食品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与修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需要制定。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人员采集样品、收集相关数据,可以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或者餐饮服务场所。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1、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2、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3、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的;
4、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
5、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
三、食品安全的标准是什么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应当公开征求意见。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提倡由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全文95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