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
第八条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条件。
第九条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还应当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他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财务独立以及资产完整;
(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
(三)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四)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五)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数额;
(六)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七)公司有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其发行申请:
(一)最近3年内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擅自改变招股文件所列募集资金用途而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三)公司在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组中进入公司的有关资产的财务会计资料及重组后的财务会计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招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存在为股东及股东的附属公司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一、新股的申购流程
(1)投资者申购(申购当天):投资者在申购时候内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
(2)资金冻结(申购后第一天):由中国结算公司将申购资金冻结。
(3)验资及配号(申购后第二天):生意所将按照最终的有用申购总量,按每1000(深圳500股)股配一个号的法则,由系统主机自动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持续配号。
(4)摇号抽签(申购后第三天):发布中签率,并按照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于次日发布中签率。
(5)发布中签号、资金解冻(申购后第四天):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
二、申购新股的注意事项
1、申购新股必须在发行日之前办好上海证交所或深圳证交所证券帐户。
2、投资者可以使用其所持的账户在申购日(以下简称T日)申购发行的新股,申购时间为T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3、每个帐户申购同一只新股只能申购一次(不包括基金、转债)。重复申购,只有第一次申购有效。
4、沪市规定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不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社会公众股上网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或者9999.9万股。深市规定申购单位为500股,每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且不超过999,999,500股。
5、申购新股的委托不能撤单,新股申购期间内不能撤销指定交易。
6、购新股每1000(或500)股配一个申购配号,同一笔申购所配号码是连续的。
7、投资者发生透支申购(即申购总额超过结算备付金余额)的情况,则透支部分确认为无效申购不予配号。
8、每个中签号只能认购1000(或500股)股。
9、新股上市日期由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在指定证券报上刊登。
10、申购上网定价发行新股须全额预缴申购股款。
11、新股在线是国内新股信息最快、最权威的新股专业网站,请进行新股申购时注意查阅上市公司在新股在线发布的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签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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