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我国的经济犯罪和银行借贷的情况是不断的发展的,此时我们应当注意相关的还款的期限和还款的方式等问题。
信用是一种现代社会无法或缺的个人无形资产。
“莫里哀曾说:一个人严守诺言,比守卫他的财产更重要。”
诚信的约束不仅来自外界,更来自我们的自律心态和自身的道德力量。
然而,有些人却无视自己的信用,借了钱却不还,我们习惯把他们称为“老赖”。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惩治“老赖”,大力打击“老赖”行为。
老赖=失信被执行人,指欠了别人钱迟迟不还的人。
到底欠多少钱会被纳入失信人执行名单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划重点:借钱不还,不管多少钱都可以起诉,没有金额限制。
被起诉后,还不履行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法院均可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失信被执行人。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实效时候多久呢?
在法院判决后依然不履行相应的义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
如果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因此,失信被执行人有效期最短二年,最长五年。
如果想从这些黑名单”中删除,有什么办法吗?
0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0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只要满足条件的可以向法院递交申请,人民法院核实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应该删除信息。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被执行人。会给自己的生活以及家人带来诸多不便,严重影响其贷款、融资、出行等。严重者还会面临坐牢的风险。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在这个信用越来越重要的时代,维护好自己的信用,其实是在为自己的未来积累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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