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汇编作品由汇编人享有著作权
汇编作品是在谁指导下,并以其名义汇编、出版的,谁就是汇编人。汇编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如资料室、编委。实践中,法人和其他组织为汇编人的较为常见。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资金或者资料等创作条件,并承担责任的百科全书、辞书、教材、大型摄影画册等汇编作品,其整体著作权归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有。汇编作品由汇编人享有著作权.意味着整个汇编作品的出版、翻印、翻译、销售等等,必须取得汇编人的许可。
2.汇编人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汇编作品是将巳有作品选择、编排、合成,因此,汇编时必须经原著作权人同意,并支付报酬。汇编在汇编作品中的单独作品.有许多是已发表的作品。汇编者将其收入、汇编,是对作品的再次使用。著作权人在作品首次刊登时未附带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汇编者就可认为著作权人同意使用其作品。
3、汇编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汇编作品是各个作品可分地集合在一起。作为一个整体,一部新作品,其著作权归汇编人享有;其中可以独立存在、单独使用的原作品,其著作权由该作品的作者享有。原作者对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作者有权决定作品的其他使用方式或途径,汇编人在汇编活动中除对原作进行有限的文字性修改或删减外,一般无权对原作作实质性修改。
《著作权法》
第十四条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汇编作品一般来说就是将他人的作品或者是多种作品串联在一起。涉及到这一类作品,一般来说,著作权是属于汇编人的。但是汇编人在进行使用时不得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权。在汇编的时候汇编人最好也是向原作者进行告知,由原作者同意再进行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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