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遭受套路贷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不受理的,大学生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借贷式诈骗报警后公安不立案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或者当事人可以立即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无法做出明确理由的,应当立即立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派出所说证据不足立案怎么办
如果对公安机关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让公安机关出具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带着通知书到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申请复议;
也可以直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三、如果公安局一直不给立案, 多久可以申请复议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可以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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