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的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109条规定:交通违法者自领到交通违法凭证15日内必须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或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从第16日起每日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
此外,我国法律也做了规定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本金。
二、交通违章罚款不及时缴纳有滞纳金么
如果有了“电子眼”记录的违章,驾驶人要先到交警大队或车管所处理违章行为,拿到《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罚单,然后15天之内没有去缴纳罚款的,第16天开始才计算滞纳金,但罚款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数额。没有去开罚单的“电子眼”记录,不会产生滞纳金。但如果是交警现场开的罚单:比如违章停车、不避让行人、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就要在15天之内去缴纳罚款了,否则16天开始才计算滞纳金。
三、罚款滞纳金如何免除
罚款滞纳金不能免除,只能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申请暂缓或者延期缴纳。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可以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在行政机关批准后,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滞纳金是在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下,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有权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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