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打人案件怎样赔偿?
时间:2023-05-24 14:40:31 37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刑事打人案件怎样赔偿?

刑事打人案件,侵权行为人可能需要赔十几万元的赔偿金。具体需要支付的赔偿金数额,为以下赔偿项目相加: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没有被害人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1、没有被害人的刑事案件包括危险驾驶案等。

(1)有被害人的刑事案件主要集中在《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而《刑法》分则共10章!

其他八章分别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2)看名字就知道这些犯罪很多都是不可能有被害人的,比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国防利益罪。再比如贪污贿赂罪中行贿罪、受贿罪这类对合犯罪,以及部分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案件,都不会有被害人。

(3)有些案件可能有被害人,也可能没有,比如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毕竟,可能是两方对打,也可能是一方打另一方。还有一些案件看上去像是有被害人实际上没有的,典型的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这类案件看着一大帮人好像被骗维权,实际上这类案件他们都不是《刑法》意义上的被害人,这些都是“投资人”和“传销参与人”。

2、刑事程序本来就是用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没有被告人,则责任无从谈起。

(1)所以刑事诉讼中绝大多数的案件都是要有被告人的。但也不是没有。

(2)没有被告人的案件主要在刑事诉讼的特别程序中。具体是“缺席审判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和“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3)另外“缺席审判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则是程序意义上没有被告人的案件。所谓程序意义上,就是本来“可以有”,但是因为被告人逃匿、重病或者死亡,导致“真没有”。贪污者跑了暂时抓不到,那就先把他的违法所得财产没收了。

(4)这类案件如果是行为人逃匿的,被抓回来之后又可以恢复成正常的有被告人的刑事案件,所以才是“特别程序”。

(5)由于没有被告人的案件实在过于特殊,所以除了强制医疗程序,“缺席审判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适用的范围有严格的限制。

三、刑事案件可以缺席判决吗?

1、刑事案件不一定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审判案件有4种:

(1)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境外;

(2)需要及时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境外;

(3)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中止审理超过六个月仍无法出庭,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请或者同意的;

(4)被告人死亡,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的。

2、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案件有2种:

(1)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包括危害国家安全、走私、洗钱、金融诈骗、黑社会性质组织、毒品犯罪案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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