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本罪的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等等。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缓刑在我们国家是一种具体的法律制度,可以被判处缓刑的人的社会危害性肯定是没有那么大的,并且将他们放出来之后也不会对社会再次产生一定的影响,招摇撞骗罪的量刑处罚规定较轻,所以符合缓刑的条件,在考核等相关方面都合格之后可以判处。延伸阅读: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几种情形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怎么判刑招摇撞骗罪是如何认定的
什么是招摇撞骗罪
招摇撞骗罪是指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它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
(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
《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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