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中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合同中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合同标的;
3.数量,应选择双方当事人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4.质量;
5.价款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可以约定违约致损的赔偿方法以及赔偿范围;
8.争议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仲裁及诉讼。
二、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合同的违约责任有:
1.预期违约。即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行为。
2.不履行。即完全不履行,指当事人根本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的违约情形。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或拒绝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
3.迟延履行。即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而未履行债务。包括债务人迟延履行和债权人迟延履行。
4.不适当履行。即指虽有履行但履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形。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瑕疵履行是指一般所谓的履行质量不合格的违约情形。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因交付的标的物的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行为。
三、合同违约的违约金可以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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