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程序,公司的最大权利机构是股东会而不是股东,股东通过股东会行使权利,法人代表是经股东会或者股东会下属董事会选举产生的,法人代表行使公司法定工作并向股东会或者股东会下属董事会负责,在股东会中一切事情按照法律程序都是投票表决的,股东会的表决不是按照人数多少而是按照股份比例行使权利的,也就是说控股者拥有最大的发言权和表决权。所谓公司权力大小问题,需要分别说明:第一,大股东从法律上将是公司最大所有者。第二,法人代表并非必须是大股东,甚至都可以不是股东,法人代表是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进行公司日常管理的,公司是一个法人实体,而法人代表就是这个公司在社会和法律上的代表人。所以就权利大小而言,所有权控股者最大,而公司行政权力法人代表最大,也就是说按照公司法所赋予的法人代表的权利,只要不是需要经过股东会同意的一切公司经营管理事项,法人代表都可以进行决断。
一、股东的权力大还是法人的权力大?
股东和法人中股东的权利较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中,法人代表是经股东会或者股东会下属董事会选举产生的,其存在的意义就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执行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的命令,而股东是出资、投资者,等收益分配,对公司内部的重要事务都可以通过股东大会决定,法人只是执行人员。
二、股东大会的半数通过吗
在特定的情况下,股东会的重要决议,必须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才能通过。换句话说,并不是过半数股东通过,就能通过股东会的决议。这主要是因为,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第42条的规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按照各自出资的比例,行使表决权。针对重要程度不同的事项,股东会作出决议的方式也所不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如果股东会要作出以下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1、修改公司章程;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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