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不是法定工作日。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暂扣期结束,需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周六不是法定工作日。其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暂扣期结束,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核心内容】驾驶证暂扣期结束后的相关规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七条,驾驶证暂扣期结束后,记分周期满的,机动车驾驶证将恢复为正常状态。同时,如果机动车驾驶证在暂扣期间记分达到12分,暂扣期满后需要参加记分考试。因此,在驾驶证暂扣期结束后,驾驶员需要及时到交通管理部门参加记分考试,以恢复驾驶证的正常状态。同时,驾驶员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以免再次被记分。
驾驶员在驾驶证暂扣期满后,应及时到交通管理部门参加记分考试,以恢复驾驶证的正常状态。同时,驾驶员还需遵守交通规则,以免再次被记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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