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重组的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如果是破产企业进行债务重整的,重整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内。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一、企业破产重整的流程是怎样的
破产重整的流程是:
1.债权人和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2.其次,法院受理后会指定管理人并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
3.债务人自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以及法院批准后正式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
4.最后,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
二、破产重整听证会流程
破产重整听证会流程如下:1、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2、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3、法院指定管理人;4、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5、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6、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7、进入重整期间后,经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8、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9、法院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10、《重整计划草案》获批准后,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由债务人负责执行;11、《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12、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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