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一女子遭丈夫开车碾压致死
近日,网友爆料武汉一女子在地下车库遭丈夫张某碾轧死亡。据警方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该案被认定为张某过失致人死亡。死者父亲干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前一天晚上女儿和张某两人正在闹离婚。死者代理律师王律师表示,张某可能有涉嫌故意杀害妻子的嫌疑,需要鉴定事故车辆的ECU数据和车辆痕迹,但是目前这些信息都没有。据此前的新闻报道,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回应案件已结束补充侦查移交至检察院,具体信息不便透露。
二、开车故意碾压致死怎么判
造成交通事故后,对受害人进行故意碾压,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是属于故意杀人的行为,按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杀人罪的判断方法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为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又可分为两种情况,即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
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间接故意包括三种情况:(1)为了追求一个合法的目的而放任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2)为了追求一个非法的目的而放任另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3)在突发性案件中不计后果,动辄捅刀子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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