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刑后无法支付罚款,法院可以采取其他措施来执行其财产。没有财产可执行的,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如火灾、水灾、地震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刑后无法支付罚款,那么法院可以采取其他措施来执行其财产。没有财产可执行的,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如火灾、水灾、地震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
没 有 财 产 可 执 行 罚 款 , 法 院 会 采 取 哪 些 措 施 ?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 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入行政机关指定的账户;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此,若按标题所述的情况,即没有财产可执行罚款,法院会采取上述措施来迫使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刑后无法支付罚款,法院可以采取其他措施来执行其财产。若没有财产可执行,法院可以暂缓缴纳罚款。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措施来迫使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包括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入行政机关指定的账户、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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