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房公积金建造、翻建贷款手续流程
时间:2023-05-29 16:32:39 43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建造、翻建贷款办理流程图

(一)办理条件:

符合住房缴存状况、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必要条件:

建造贷款特别要求。建造的房屋须是经我市市级建设、规划部门批准自行建造的自住住房。

翻建贷款特别要求。翻建的房屋须是经我市市级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的自住住房。

(二)所需资料:

1、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申请人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原件;

3、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

4、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城建规划部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城建规划部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7、《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8、设定抵押房屋的《房地产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价值的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9、申请人个人活期储蓄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注:互贷城市职工除须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同意暂停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及近一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外,还须提供以下任一证明:1、户籍在东莞的证明;2、单身职工提供在东莞近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缴纳单位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为同一法人单位;3、已婚职工提供配偶在东莞近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三)办理地点:

(四)办理方式:

办事处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

公积金中心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在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受委托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受委托银行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商品房他项权登记证明或《广东省房地产他项权证后3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六)备注:

公积金中心在受理贷款业务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其他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请参照如下提示:

评估公司收费

(1)抵押物评估总价在50万元(含)以下的,收费不高于1500元/宗;

(2)抵押物评估总价超过50万元的,收费不高于2000元/宗。

相关表格下载:

3、《(个人信用信息查询)

4、《(异地贷款时使用)

全文85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住房公积金 最新知识
针对东莞住房公积金建造、翻建贷款手续流程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东莞住房公积金建造、翻建贷款手续流程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