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苏州住房公积金可提取偿还苏州大市范围外的,即外地的住房贷款。办理方法如下:
一、办理流程
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二、办理材料
(一)还贷期间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3、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
4、银行盖章的还贷证明(含还款明细、贷款账号、贷款人身份信息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还贷证明当年有效)。
注意事项:
1、一年可以提取两次;
2、个人公积金账户需保留10个月的公积金缴存额。
(二)还清贷款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3、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
4、银行开具盖章的还清贷款证明(含还款明细、贷款账号、贷款人身份信息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还清贷款证明有效期一年)。
注意事项:
1、一次性提取还清当月的个人公积金账户金额;
2、还清贷款一年之内可以提取。
三、办理场所四、友情提示
1、如主贷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证明与主贷人的关系(仅限配偶或同一户口簿内的直系亲属),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2、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可由职工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知晓委托人住房公积金卡密码,并提供双方身份证和委托人指定银行有效借记卡(已经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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