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儿子在继承权中的地位如何?
时间:2023-07-02 19:43:05 9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过继子,俗称嗣子,是指夫妻为了养儿防老而过继的他人的孩子,一般都未办理法定的收养手续。

现实生活中,对以下不同情况,应该区别对待:

(1)未办理法定手续,仍与生父母在一起生活,未受到“过继父母”的抚养教育,也未对其尽赡养扶助义务的,事实上未形成抚养关系,相互之间没有继承权。

(2)“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生前未共同生活,未形成抚养关系,而“过继父母”去世后又以“过继子女”身份料理丧事,意在争夺财产的,不享受继承权。

(3)“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生前未共同生活,但在经济上、生活上时常相互照顾的,不能以养子女的身份继承遗产,但可以生前给予被继承人较多扶助的人身份,要求分得适当遗产。

过继儿子有继承权吗

过继子女能否继承遗产得看过过继是否形成了收养关系。

对于过继能否形成收养关系,不能一概而论,而应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如果过继子女在过继后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并与生父母脱离了父母子女关系,则可以认为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间形成了事实收养关系,可以按收养关系处理。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则过继子女可以继承遗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指出:“亲友、群众公认,或有组织证明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相反,如果过继的目的只是为了延续继父母的香火,或只是为了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并未与过继父母共同生活,也未对继父母尽赡养义务的话,即使有所谓的过继手续也不能认为是收养,自然,这种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之间也就没有任何权利义务关系。过继子女就不能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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