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离婚登记具体来说,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一、协议离婚程序如何办理
《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因为增加离婚冷静期制度,因此,协议离婚的程序更改为: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
2、《结婚证》原件;
3、签字确认的《离婚协议书》;
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三、离婚的条件如下:
1、一方有重婚的行为,或与他人同居的;
2、一方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并且屡教不改的;
4、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而按照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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