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根据二零二一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协议离婚一方不到场能离吗
协议离婚一方不到场,不能离。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必须都到场。申请离婚登记后,冷静期满,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现在协议离婚有如下五个程序:
一、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三、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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