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主管机关和程序是哪些呢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局,具体程序是:
1.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签订离婚协议书;
3.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协议离婚需要的资料如下: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2.夫妻关系的证明,如结婚证。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
5.夫妻双方订立的离婚协议书。
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
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区别:
1.离婚依据不同,协议离婚的依据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等事项无法协商一致,而诉讼离婚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
2.时间不同,协议离婚一般需要一个月,诉讼离婚需三到六个月;
3.效力不同,离婚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离婚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4.其他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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