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被认为是构成合同的三要素。合同的主体是指签约的当事人,是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合同的客体,又称合同的标的,是签约人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所指的对象,如货物供销、工程承包等;合同的内容是指签约人之间相互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要约是什么
合同要约是与别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达。要约的有效条件如下:
1、要约必须有订立合同的意图。所谓订立合同的意图,就是要求在要约中包含希望,并决定与对方签订合同;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签订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一般认为,要约应该发给特定的人,即要约人想和别人签订合同的人;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所谓具体确定,是指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包含在要约中,受要约人可以决定是否同意订立合同并作出承诺;
4、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只有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才能了解要约内容,决定是否承诺;
5、要约应明示发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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