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遇有法定紧急情况下依法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的措施。
2.逮捕: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的进行,为了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依法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的自由,给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
刑拘以后是否报批捕
刑拘后不报批捕。刑事拘留属于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一般是针对尚未判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
刑事处罚的种类是什么
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3、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
4、无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九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全文66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