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所需提供的材料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收据证明、病历和诊断证明书、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受害者及其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农村户口需提供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固定收入的证明)、受害者丧失劳动能力或残疾的证明、被扶养人和受害人是近亲属的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据材料。
以下是索赔所需提供的材料:医疗机构需提供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据证明、病历和诊断证明书;医疗机构需提供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需要提供交通费的正式票据;受害者及其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果受害者是农村户口,需提供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固定收入的证明书);受害者丧失劳动能力或残疾的证明;被扶养人和受害人是近亲属的证明(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据材料。
交 通 事 故 索 赔 需 要 哪 些 证 件 ?
在交通事故索赔过程中,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协商或诉讼索赔的基础,表明肇事方和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的程度。
2. 伤残鉴定结论:这是索赔最重要的依据。
3. 受害者的户口类型:对索赔数额有很大影响。
4.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食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车辆停运损失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5. 索赔申请书、保险凭证、被保险人身份证件、护照出入境记录页及持有人页(涉及境外旅游)、相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如有)。
6. 完整的病历、诊断证明、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明、受益人的身份证及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7. 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用以确定受益人身份的相关证明、受益人银行存折(卡)复印件、意外事故证明、残疾鉴定书。
8. 完整的门急诊和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单、医疗费发票和收据、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旅行行程延误证明文件、机票/登机牌、车、船票、因延误而发生的合理必要的住宿、膳食及交通费用票据、承运人出具的延误证明文件、行李票、购买必需品的单据凭证、事发当地海关、警方等相关机构的证明文件(须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案)、重置旅行证件的费用发票或收据。
以上是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准备的具体材料。在索赔过程中,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提供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在交通事故索赔过程中,需要准备以上材料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提供。同时,索赔过程中还需要注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便获得合理的赔偿。以上是索赔所需提供的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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