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工伤需按照下列程序:将工伤职工送往医院治疗;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所需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在社保部门领取并填写。
2、劳动合同文本的复印件。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则需要提供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
3、受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4、首诊病例及有关检验报告的复印件。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
6、如果申请由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提出,还须提交申请人与工伤职工的亲属关系证明。
劳动者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存在工伤的情况,劳动者既可以选择交通事故索赔,也可以选择工伤事故索赔。上述赔偿有些是可以兼得的,但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实际损失只能主张一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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