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到场。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一、接到离婚法院传票不去有什么后果
接到离婚法院传票不去,如果是原告,则会按照撤诉处理,如果是被告,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判决结果很可能对自己不利。
二、离婚收到传票怎么办
被告方在收到法院离婚传票后应积极应诉即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聘请律师进行委托代理,并开始进行答辩,准备相关证据,无特殊情况的,要按时参加开庭。但实在无法出席的,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缺席审判。如果因为客观原因,确实不能按时出庭,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开庭日期。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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