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一、借贷利率法律保护吗?
法律保护一定范围内的民间借贷利率,过高的不予保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利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二、借款利息该怎样约定?
1、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约定了利息利率的情况: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限制以上的部分无效。
上限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2、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致无法确定的情况:对此,我国法律规定在部分规定上是有冲突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但是又有规定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因此,在实际案例中,到底是否支付利息,法院有自由裁量权,法官说了算,判决支付利息或不支付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三、民间借贷利息过高会如何的
首先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如果超出此限度的,那么超出的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行为中,对于借款利息的约定如果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之外的利息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但是没有超过的部分依旧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债务人不能因为借条利息过高而拒绝还款。在借条约定利息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时,通常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以银行同类贷款4倍的利率来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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