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证明另一方有不正当性行为,不能一定导致离婚,也不能必然得到精神赔偿,那么,我们还有必要去取证吗答案是有的。
第一,可以多分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具体若干意见》的规定,法院在处理案件时,要坚持照顾无过错方处理案件。虽然这个照顾只是量的变化,而不是质的区别,但仍然是有利于无过错方财产分割的法定理由,在花费取证成本不高的情况下,证据,还是越多越好。
第二,从诉讼策略上考虑,如果有捉奸在床的证据,就可能在调解、诉讼中争取更多的主动,给过错方施加更多的精神压力,迫使其做出更大的让步,以达到在财产上多分的均衡状态,使自己的痛苦能从分得的财产上得到慰藉。
莫让职业捉奸人游走在法律道德边缘
现在有的人在刻意拔高职业捉奸人的价值和意义,认为他们的存在,为婚姻中遭受背叛一方提供了帮助,让他们能够在离婚时通过掌握的证据获得更大的利益。听起来似乎职业捉奸人倒是成了替天行道锄强扶弱的好汉可他们真的担得起如此高的评价吗真的扛得起这样的重任吗每当他们成功得手一次,一个家庭可能就要散了,而这段婚姻和感情真的一点也不值得挽回吗我们不知道!我们只知道,职业捉奸人一出手,可能一对夫妻和一个家庭就失去了缓和解决问题的余地。
当然,婚姻之中的出轨、背叛固然值得大力谴责,但职业捉奸人的所作所为又是否合法合规呢有没有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是否会有捕风捉影夸大其辞的现象会不会断章取义让家庭矛盾激化从这几年的相关新闻报道当中,类似的案例似乎屡有出现,有的或许真的是好心办坏事,有的恐怕是为了自己的生意不择手段吧
退一步讲,就算职业捉奸人对付的真都是始乱终弃不负责任的陈世美,他们又真的有资格和立场去这么做吗道德的谴责、法律的惩处并不是这些个体户可以越俎代庖的啊!如果感情和家庭纠纷全靠他们来解决,还要法律机构干什么还要妇联等社会组织干什么还要社会公序良俗等规范干什么
更可怕的是,若任由职业捉奸人这个行当继续无序地发展下去,焉知他们会捅出多大的篓子来。难道窃听器和微型摄像头的应用难道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吗难道自作主张的跟踪和偷拍难道不会导致人们彼此间的不信任和不安全感吗难道那些偷拍的不雅照片和不雅视频流传出去后不会造成恶劣影响和对当事人的伤害吗
所以说,千万别小看这个所谓的新兴行业。必须尽快给予他们一个明确的定位,并且规范好相应的条条框框,绝不能任由其继续游走在灰色地带,成为一群三不管的游侠。否则,等到其真正发展得成了气候,想管也不好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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