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缓刑判决书后,依法是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回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道。
一、监外执行限制哪些地方不能去
监外执行的人要去外地长住的,必须按照程序取得矫正机关的同意。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二、换居住地司法调查需要多久
变更居住地司法调查后大概三十五天批下来。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经批准变更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和矫正档案移交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三、缓刑期间居住地司法所不接收怎么办
判处缓刑的犯罪人,应在裁定生效或离开监所的十天内向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其居住地管辖区内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接收,将法院生效判决等法律文书交给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相关手续。若司法所拒绝接收的,可以与上一级的司法局沟通,或直接由法院与司法所进行流程对接,敦促司法所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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