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承担对方起诉的后果
离婚协议书有一方不履行的情况,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是说,由于履行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离婚协议书部分无效/被撤销
如果法院查明协议是在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则会撤销离婚协议,否则,会判决另一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签了离婚协议书不履行会有什么后果
首先,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事实,属于当事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都应遵守不得违反。
并且,签完离婚协议书后,即可以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有适当的处理时,即会发给离婚证。
其次,签了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
并且,对于协议离婚,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即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不过,存在以下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反悔离婚协议:
1、签了离婚协议没有办理离婚登记;
2、签了离婚协议一方提起离婚诉讼;
3、对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分割部分,在登记离婚后一年内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
通过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离婚协议书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在3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协议书有效期是3年。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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