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劳动合同就业是我国企业的基本就业形式。劳务派遣是一种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辅助或替代工作中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月的工作;辅助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劳务派遣岗位是什么意思
劳务派遣岗位意思是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的用工形式。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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