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并持续缴纳公积金方可提取。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7、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安徽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安徽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提取材料
1、《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
2、商品房买卖合同(国家工商局、建设部监制的标准合同文本)原件;
3、网上登记备案确认单原件;
4、购房款20%以上的预付款收据原件;
5、本人身份证原件;
6、配偶提取公积金,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
7、共有人提取公积金,提供共有人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原件。
二、安徽住房公积金购买二手房提取材料
1、《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
2、契税(房屋地址和总价等信息要完整)发票原件;
3、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
4、房产证原件;
5、本人身份证原件;
6、配偶提取公积金,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
7、共有人提取公积金,提供共有人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原件。
三、安徽住房公积金拆迁安置房提取材料
1、《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
2、拆迁批复复印件;
3、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原件;
4、缴款通知书、结算清单原件;
5、缴款凭证原件;
6、本人身份证原件;
7、配偶提取公积金,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
8、共有人提取公积金,提供共有人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原件。
四、安徽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材料
1、《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
2、合肥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原件(有效期一个月);
3、本人身份证原件;安徽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到中心营业部柜台领取或通过中心网站下载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职工持单位核实填写的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和相关提取材料(参考提取须知)至中心营业部柜台办理;
3、营业部审批后,中心通知承办银行办理转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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