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告已经签收法院传票的,被告缺席不影响法院审理,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不签收传票或者被告无法寻找的,法院可以在报纸或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告送达,到期后视为被告已签收。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一、关于缺席判决的情况
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是指人民法院在一方当事人无故聚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下依法审理后所作出的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缺席判决:
1.被告经人民法院合法传票传唤,无正当事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2.案件受理后,被告反诉,原告经人民法院合法传票传唤,五正当事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3.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又不委托诉讼代理人。
4.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原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5.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全文75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