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拿钥匙前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核对相关证件,主要是《综合验收合格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测绘成果表》。
如果开发商在交付时未提供综合验收证明,消费者可以拒绝接受物业,并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已经到了,楼盘尚未通过综合验收,开发商通知钥匙可以拿,消费者急于入住,则最好在交房单上注明:因房屋未通过综合验收,交付日期以房地产综合验收日期为准。第二个是实地检查。
虽然开发商在交付房屋前已经通过了相关部门的综合验收,但主管部门的验收并不意味着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必须符合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因此,消费者在验收房屋前,应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包括房屋的建筑质量(如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是否有渗漏)、空间大小、室内设施、室外环境、公共设施质量等,等发现交付的商品房和社区配套设施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异议。因开发商对社区内商品房或配套设施进行维修整顿造成逾期交付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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