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规定非法人组织解散需要清算吗
民法典规定非法人组织解散需要清算。非法人组织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非法人组织的清算就是非法人组织解散后,依法确定清算人开展的清理结束现有业务、了结债权债务关系的活动。出资人或设立人在非法人组织出现解散事由后,应当解散非法人组织,指定清算人开展清算活动。非法人组织的清算人可以由非法人组织的设立人或出资人确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确定。
清算人可以由非法人组织的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担任,也可以是设立人或出资人委托的人,还可能是法律规定的其他人员。清算人的职责通常包括了结现有业务(即结束各种尚未完成的业务活动)、收取债权、偿还债务和移交剩余财产等。清算期间,非法人组织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活动。非法人组织清算完成后,依法需要注销登记的非法人组织,还需要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完成注销登记手续后非法人组织终止。关于非法人组织的清算,各相关法律也都有专门的规定。
二、非法人组织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吗
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第一百零四条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非法人组织可以作为保证人吗
非法人组织如果是以公益为目的的则不可以当担保人,法律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全文72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