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药罪500万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吗
时间:2023-03-30 08:02:56 46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销售假药罪500万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二)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三)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四)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第四条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致人重度残疾的;

(二)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造成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造成十人以上轻伤的;

(五)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六)生产、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七)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八)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

一、假疫苗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吗

打疫苗是预防疾病最有效的方法,所以疫苗是属于药品的一种,疫苗的生产是非常严格的,如果生产、销售假疫苗的会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九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和国家对药品生产、销售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区别:

1、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仅限于药品,后者包括所有的产品;

2、认定标准不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在5万以上即构成是一种结果犯。而生产销售假药罪没能具体数额要求,只要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则构成,是一种危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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