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出事故挂靠单位是否该担责
车辆出事故,挂靠单位是否该担责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以挂靠形式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情形在现实中确实比较普遍。挂靠人为了满足车辆运输经营管理上的需要,将自己出资购买的机动车挂靠于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的企业,由该企业为挂靠车主代办各种法律手续,并以该企业的名义对外进行运输经营。
二、如何解除车辆挂靠协议
解除车辆挂靠协议的方法有二个:
1.由双方协议解除挂靠关系。
2.挂靠单方通知被挂靠方解除挂靠。在这种情况下,挂靠方应该要根据挂靠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1.债务已经履行;
2.债务相互抵销;
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三、车辆挂靠需要什么手续
1.运输公司的机构代码和委托书
2.车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多印几张
3.车辆合格证及复印件,发票一联复印件,三联原件
4.车辆附加税
5.去车管所拿申请书,需盖运输公司章
6.拍照,公告,上线合格,交钱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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